1.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小组,小组成员由政教处、教务处组成,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、审核工作,保证凡进必审、凡进必议。
2.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《中小学图书馆(室)规程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3.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、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。学生个人购买的课外读物,如需带到学校,需先口头告知班主任并提交书面申请表。
4.学校工作小组每学期开展1-2次图书馆书籍自查工作。建立校长室、教导处、年级组、班主任逐层管理体系,时刻加强学校课外读物和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,营造积极健康的阅读氛围。
5.家长对学生选购书籍和阅读书籍(含电子书籍)进行有效监督,引导学生阅读经典书籍或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经典数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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